个人销售不动产能否开专票
情况一 自然人个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
注意1:备注栏填写销售的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注意2: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注意4: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情况二 自然人个人出租的不动产。
注意1:备注栏填写出租的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注意2:自然人出租住房,适用增值税的征收率为5%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3:自然人出租非住房,适用增值税的征收率为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4:对于自然人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情况三 保险公司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税局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1: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注意2: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保险代理人的规定执行。
不动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从2016年5月1日起,销售不动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对个人销售不动产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综合以上所述,个人认为,根据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原理,个人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给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机关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抵扣凭证。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不动产的内容,欢迎你来会计学堂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