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离职一次性补偿怎么缴税

2020-04-07 08:23 来源:网友分享
1411
疫情当前很多企业面临员工离职的问题,那么新税法下离职一次性补偿怎么缴税,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很多会计朋友不知道,说明对缴税的知识不了解,不知道这个知识点的朋友不要着急,那么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税法下离职一次性补偿怎么缴税

根据164号文,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所以计算离职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时,离职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减除实际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后,除以在企业工作的年数(是长不超过12),作为月份工资,减除个人所得税免征额5000,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再乘以工作年数,作为全部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新税法下离职一次性补偿怎么缴税

新旧政策存在的以下区别:

1、是否考虑员工工作年限的差异

原政策中,需要考虑职工的实际工作年数,将应税部分收入按照实际工作年数平均之后,按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实际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为限计算.而164号文则不考虑职工的工作年数,直接计算出应税收入后按照全年(12个月)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这相比于原政策有一定的优惠,因为,这相当于原政策下,不管个人是否工作达到12年,都以12年的标准对收入进行平均计算.

2、费用扣除的差异

原政策中,将一次性补偿收入中超过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视为一次取得多个月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可以扣除每月3500元的基本费用之后,再按照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但是,也有不少地方税务局并不认可此处每月3500元的扣除,存在一定争议.但是,164号文对于费用扣除进行了明确,即不能再扣除6万的基本费用.164号文中对于应税部分的收入规定,"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也即应税收入不再扣除基本费用,而是仅按照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3、三险一金扣除的差别

原政策中,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164号文虽然废止了该政策,但是财税〔2001〕157号第二条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该条款依然有效.因此,我们认为,在新个税法下,个人取得的离职补偿金仍然能够扣除"三险一金".

4、扣缴期限的变化

原政策中,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而164号文废止了该条款,在新个税法下,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三条的规定,"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因此,单位应注意税款缴纳期限由7日变为15日.

新税法下离职一次性补偿怎么缴税的全部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通过上述政策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新旧政策在计算思路上基本一致,谢谢大家的阅读!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下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都可以找我们线上答疑老师哦!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中级会计报名费用多少钱
    中级会计报名费用多少钱?大家应该都知道,中级会计师考试也是国内目前会计师证书考试的其中一种,根据小编老师多年的会计培训经验,中级会计师的考试说难不难,说易不易的,整体上来每年的通过率并不是很高的。对于考生报名中级会计师的考试费用,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报名费用也是不同的,这些相关的会计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2-17 28
  • 应收利息是什么科目
    应收利息是什么科目?首先,按照小编老师的理解,企业应收利息费用也是属于企业的收入类型一种的,那么在会计科目上则是会按照资产类科目来入账处理的。因为企业的应收利息一指的就是企业因为债券投资而收到的利息收入的,关于应收利息费用的其他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给大家,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不妨来阅读下述内容,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4-12-20 6
  • 办公用品是什么科目
    办公用品是什么科目?这个问题,其实在会计实务中很好处理的。小编老师认为企业关于办公用品支出的费用,在会计科目设置上需要根据办公用品不同使用部门来选择的,比如说管理部门的办公用品费用,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如果是销售部门的办公用品费用,则是可以通过销售费用来核算的。更多关于办公用品的费用,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2-20 4
  • 其他应收款是指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什么?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其他应收款一般指的就是企业收到了和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账款,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则是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的科目来入账核算的,常见的有赔款、罚款、租金等等。关于其他应收账款的定义以及各种账款的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内容,对你们理解学习这个问题肯定是有所启发的。
    2024-12-23 6
  • 外管证在什么时候开
    外管证在什么时候开?对于很多新手会计人员来说,外管证的概念可能不是很理解的。其实外管证主要就是对企业纳税人在发生跨省税务管理的情况下需要开具的,企业持有外管证可以到外地经营活动的时候进行税务管理的。所以,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对此外管证的概念进行详细阐述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内容有兴趣,欢迎大家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2-24 2
相关问题
  • 离职一次性补偿个税

    你好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税 超过部分 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小于12年的,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纳税 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 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要缴税吗?离职补偿金要缴税吗?这两个词在税法上有什么区别吗?

     一、离职赔偿金要交税吗   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   (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一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   四、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单位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

  • 新税法离职补偿个税如何缴纳

    根据新的税法,离职补偿的个税应用个税综合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具体的缴税流程如下: 1.离职补偿的收入由雇主按月报税,在每月月底之前将该部分收入的个税缴纳至税务机关。 2.离职补偿所得金额按月报税后补缴个税,应在离职补偿当月应缴纳个税的月底之前,将该部分收入的个税缴纳至税务机关。 3.如果报税月未缴纳个税,可以通过申报税款补缴个税,应在未缴纳税款当月底之前,将该部分收入的个税缴纳至税务机关。 拓展知识:在离职补偿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将按照“月度征收”的方式征收,即按月报税及月底补缴。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个人可以更好的控制缴纳税款的时间,从而减少个税的负担。

  • 请问老师,员工的离职一次性补偿要缴纳个税吗?

    满足条件的离职补偿金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政策依据 NO.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NO.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TIPS: ☆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则无需纳税。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数据比较多,我遇到过得。 小张是本地某公司的职工,今年因企业改制离职,公司给他支付350000元一次性离职补偿金,小张在该企业中工作了14年,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中个人部分为3000元,上年度上海人均收入78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为: 350000-234000(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3000=113000(元) 113000÷12(年) (在本企业工作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9416.67(元) (9416.67-3500)×20%-555=628.33(元) 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税额=628.33×12=7540(元) 案例分析2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 A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那么内部退养、提前退休、解除劳务有什么区别呢? 一、内部退养一次性收入计税问题 国税发〔1999〕第05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提前退休一次性收入计税问题 根据2011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规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三、解除合同一次性收入计税问题 这个就是今天我们讲的一次性补偿金啦~具体可以看这两个文件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 员工离职一次性补偿金怎么做账

    同学 你好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