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分红是否纳入社保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
1.关于缴费基数的核定依据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1)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指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职工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7)其他工资,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
(8)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包括《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的应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员工持股取得的分红系股东红利所得,非工资薪金所得,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不应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不包含什么收入?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5.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给员工分红是否纳入社保?会计学堂小编认为是不纳入的,因为给员工分红是股东红利所得,并不是工资薪金所得,因此文中所整理的规定,不要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看完上文社保缴纳基数的相关内容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和小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