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免税政策?
法定项目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优惠税率有:
1、适用9%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3、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免税政策?"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现在大家已经基本了解到了一般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了,我们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之中,要灵活运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的,一定要去享受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