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结转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通常是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然后在税务申报时,将其转出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这是因为进项税额是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而销项税额是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两者相抵,即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结转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企业需要根据税务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然后,将进项税额转出,记入销项税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么差额就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差额就可以作为税款抵扣.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借记"库存商品"或"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2.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销售收入",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3. 税务申报时,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哪些需要转出?
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等发生了非正常损失,那么相应的进项税额就需要转出.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等用于了这些非应税项目或者个人消费,那么相应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转出.
抵扣了不应当抵扣的税款.如果企业抵扣了不应当抵扣的税款,例如虚开的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那么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补交相应税款.
总的来说,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情况主要包括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发生非正常损失,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个人消费,以及抵扣了不应当抵扣的税款等.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当注意这些情况,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上详细介绍了进项税额转出怎么结转,也介绍了进项税额哪些需要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结转方式具体应如本文所讲.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