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怎么使用?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可以作为会计的报销凭证,来进行入账,记入无心资产摊销。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
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怎么使用?相关内容补充:
依据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代办处收缴专利费用应当设立专用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不得委托当地知识产权局财务部门代管。该专用银行账户仅能收取专利费用,账户内资金(含利息)的支出方向为专利局收费处,不包括原方向、原金额的退款。代办处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专利收费财务账目的管理,并保证所建财务账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代办处应当接受国家有关财务管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收费账目的检查,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的账簿。
专利收费账簿应当根据时间顺序按月分类装订,由代办处专职财务人员保管。
代办处应设立的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包括:
(一)科目余额表(一、二、三级科目表)
(二)银行存款明细账
(三)现金明细账
(四)支票明细账
(五)应收款(邮局)明细账
(六)专利收费收入款明细表
(七)资产负债表
(八)日结单
(九)过账凭证汇总清单
(十)应交局过账凭证汇总清单(多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