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净资产增资时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因此,低于净资产增资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账务处理和正常的出资一样: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A 20万
然后去工商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手续,减少60万(亏的80万减去增资20万),同时作: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万
贷:实收资本——A 40万
——B 40万
这样后,实收资本中,A为30万,B为10万,A的比例为75%,B的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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