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税差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答:由于融资租赁企业普遍是将支付的借款利息计入营业成本,可以编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分月预提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 分月预提的利息
在实际支付利息时才可以抵减销项税额,取得利息发票,实行差额征税: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融资租赁为什么会计与税法有差异?
答:融资租赁相对经营租赁而言,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会计处理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业务中都按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处理,但在资产初始成本计量、折旧计提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异,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根据税收会计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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