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筑总包单位收取了分包单位水电费,分包单位索要转供水电费发票,但是建筑总包单位的经营范围中并没有这一项,请问可以向分包单位开具发票吗?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这种转供水电费属于临时性业务,建议建筑总包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问:建筑总包单位收取了分包单位水电费,分包单位索要转供水电费发票,但是建筑总包单位的经营范围中并没有这一项,请问可以向分包单位开具发票吗?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这种转供水电费属于临时性业务,建议建筑总包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可以,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答
你好,根据扣除部分开具的工程服务发票,加水电费使用结算情况说明做成本, 答
那总包需要开发票出去的 不能拿分包发票来给别人 答
你好! 1、进项全部抵扣完,是允许的 2、长期不交增值税,可以会引起税务的重视 3、不能转包或分解转包,这是违法的,后果很严重。主体工程必须要自己完成 4、收取分包的费用与税金,这个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的(这个我不是太熟悉) 答
同学你好 这个要有发票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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