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励企业如何入账
1、如果单位打算把奖励奖给个人的话
(1)收到奖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比赛奖励
(2)奖给个人时
借:其他应付款--比赛奖励
贷:现金
2、如果单位打算把奖励留归公司的话,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规范
1 .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应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
2 .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会计账簿的保管,便于长期查考使用,禁止涂改.记账时,应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蓝黑墨水钢笔、中性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3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行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的 2 / 3 或 1 / 2 ,数字排列要均匀,大小数要对正.这样,不仅可使数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于改正记账错误.
4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便检查记账有无遗漏或错误.
5 .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日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止号.
明细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期填写月日,如果同一月份有多笔业务,除第一、二笔外,以下各笔可用点点代替,但换页的第一、二笔必须填写.凭证号栏与摘要栏按记账凭证号与摘要填写.
现金日记账应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
政府奖励我公司4万元,用于购买电动汽车,财务如何入账?折旧如何计提?计提的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1、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里;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然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收到的政府奖励,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奖励款并购买车辆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一条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全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口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寄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口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消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接受的政府奖励,如果符台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口否则,需要在收到当年并入当期应纳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应的折旧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政府奖励企业如何入账就讲完了,看完了上述小编给您带来的分析,对于企业收到政府发放的奖金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还有其做账相信您应该都知道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赶紧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来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