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小编整理部分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
1.垦荒免税.纳税人开垦荒地或用其他方法扩大耕地面积取得的农业收入,从取得收入的年度起,免征农业税1-3年;
2.水利工程增产免税.对纳税人兴修水利工程、水土保林工程而增加产量和耕地面积的,其增产部分,免征农业税3-5年;
3.灾害减免.纳税人的农作物遭受自然灾害而歉收的,按歉收程度,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4.灾害减免.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酌情减免农业特产税.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印花税:
1.渔船免税.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免征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2.农房免税.农民居住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3.耕地征用免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4.农业生产用地免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农业产品免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基层民贸企业和供销社免税.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县以下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
3.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4.农业生产资料免税.生产和销售饲料、农膜、种子、种 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2000年底前免征增值税.
四、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校办农场免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农场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和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所得税;
2.乡镇企业减税.乡镇企业可按应纳税款减征10%的所得税;
3.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减免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农林牧渔企业哪些可以免征所得税?
答: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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