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资格是指具有在某一时期内应纳税款负有义务且合法享有豁免权与减免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纳税人资格取决于纳税人的身份和纳税征费的是何种类别。自然人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当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有委托人从事金融租赁、证券、基金、保险、财产管理等金融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纳税人则包括由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的国际组织、外国企业、和外国企业法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资企业依法设立的中资控股的,以及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由中国国民设立的企业法人等。
纳税人资格的获得,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在交征税款的当日或者当期起止届满前,向税收机关报送申报资料,由税收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法合规,税收机关会出具《增值税纳税证明》,以此作证明自然人或者法人具备纳税人资格的根据。
纳税人资格的获得和保持,有关和税收机关的紧密联系,一旦有不当表现,也容易失去资格。例如,隐瞒虚开发票、收受贿赂、逃税等行为,都可能对纳税人资格的获得和保持造成影响,从而对未来产生不利影响。
拓展知识:
纳税人资格,还可以分为主体资格和客体资格:
主体资格是指纳税人资格由其自身纳税权利和义务组成,是按照法定条件而获得的固有权利,包括以征税对象为单位所设的税种,对免税人及税率的享有权利,对纳税义务的承担义务等;
客体资格是指由有关行政机关按照相应标准对具有限制的税务管理对象给予的暂时性的政策性客体资格,包括准予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权利,及其他豁免、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