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税前扣除。指的是收不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向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发出发票,但客户不付款或不能收回,而企业在这类账款上已经占得相应财务利益,即收入已到账,但收不回款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应收账款不能税前扣除,因为它不是企业采取的直接性费用,而且具有资本性质,更不是一般费用。此外,由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已实现相应收入,不计入企业基本费用,就无需抵扣,从而也不能税前扣除。
拓展知识:企业应收账款按照可收回和无法收回类别划分,可收回的应收账款主要是指普通企业未收回的帐款,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企业的坏账或冲账等,按《会计法》规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不能计入企业的费用,也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