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留底税额大于退税额时,会计分录的写法如下:
1. 贷:应付税费(或税收应支付账款)XX元;
2. 借:税金及附加(或增值税)XX元;
3. 借:其他应交税费(或留底税额)XX元;
4. 贷:应付税费减免(或税收应支付账款减免)XX元;
其中XX是所需报税金额和减免税额差额,减免税额以实际缴纳的最低一次为准,该金额称为留底税额。
拓展知识:
留底税额是指企业在某一税收期内缴纳的税金,但是由于实际营业额比预缴额低,在缴纳各项税金的期间以最后一次缴纳的税款为留底。当下一税收期实际缴纳的税款比上一期缴纳的税款低时,企业可以在下一期缴纳的税款中扣除留底税额,从而实现税收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