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在购进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纳税申报时用于抵扣应纳税额。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企业可以将多余的进项税额转出,用于抵扣以后的应纳税额。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当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时,企业需要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用于抵扣应纳税额。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需要在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否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税款支付。
拓展知识:进项税额的转出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的部分,经过连续12个月(含)以上纳税申报期仍不能全部抵扣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可以将多余的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这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可以减轻财务压力,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