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及税的发票能跨年报销吗?

2017-12-15 11:42 来源:网友分享
1931
不涉及税的发票能跨年报销吗,其依据是什么?对于2016年没有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如果计入2017年损益应该怎么做呢?精彩内容尽在本篇文章。

不涉及税的发票能跨年报销吗?

:不涉及税的发票能够跨年报销。

取得跨年成本费用发票,如果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报告年度(也就是上一年度)内进行税前列支。汇算清缴截止日为5月31日。

2016年没有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如果计入2017年损益,在2017年汇算时做纳税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补充2016年年度所得税申报。所以,为避免2017年汇算时调整及对2016年的补充申报。

建议企业收到2016年的费用报销单据时,作如下暂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

贷:银行存款

2016年所得税汇算申报时,将该部分费用申报扣除在2016年度。

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一)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对于预提利息、水电费等预提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可以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企业需注意提供预提的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相应业务证明单据。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二)先计入成本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

先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对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的,缴纳所得税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三)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账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

综上所述,不涉及税的发票能跨年报销。

对于不涉及税的发票能跨年报销吗,看完这一问题后的回答与看完本篇文章的回答,您的心中是否有差别呢?更多关于发票的具体处理,就来阅读会计学堂的文章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