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3-09-09 17:58 来源:网友分享
544
在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企业所需要缴纳的税金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一种声音叫做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一种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是有一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出现,就需要及时缴纳税金,那么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以上详细介绍了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也介绍了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作为一名单位的财务工作者,需要特别清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时间节点,具体的法律依据应如本文所讲,希望财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什么是结算类账户
    什么是结算类账户?通俗点来说,结算类账户其实说的就是银行机构给客户开具的一种账户,这个账户的主要作用就是可以为客户做存储或者结算货币资金使用的.因此,常见的结算类账户就包含了活期存款账户、支付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信用卡账户以及货币市场基金账户等等.更多与之相关的会计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给大家,也希望学员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4-11-09 17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