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因此,对于专项资金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其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一般纳税人:
借: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
仅以下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可以按规定根据实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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