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缴纳是否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答: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因此,残疾人保障金缴纳不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具体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应缴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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