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账上该如何处理?
答: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款本应由个人负担。企业代纳税人负担的税款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应记入‘利润分配“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与之相适应,企业代负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全额调增应纳所得税。
因此,对于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实可以这样做:
如果上个月没有扣个人的税,交的时候只能公司垫付了,在下月的时候多扣就可以了。由于上月你垫付了: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本月多扣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到个人手里的部分减去上月应扣的税)
其他应收款(上个分录的金额)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本月应扣部分)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账上的账务处理,相信您这下应该清楚了。更多关于会计方面的干货,您也可以继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