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盘亏税前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写?

2018-05-09 16:2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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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材料盘亏税前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写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处理盘亏时可以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来进行调整,具体的分录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材料盘亏税前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写?

盘亏时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转出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结转税额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材料盘亏税前扣除会计分录

材料盘亏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

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

七、对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的库存材料盘亏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后,方能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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