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小编认为,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可以这样处理: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这个不需要计入成本
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案例分析】
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则企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样的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10
不考虑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6.94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97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98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文章,对于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疑问,需要将会计学堂的此案例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