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要如何编制?
答:相关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因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视同销售要以什么顺序确定销售额?
答: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⑴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⑵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注意:当该货物不征收消费税时,公式最后一项为零.
当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也适用以上确定销售额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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