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而未收的装修款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按照《税法》的规定,公司的装修费用没有发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列支的,只能作为往来科目反映,账务处理如下:
因此,对于应收而未收的装修款,可以看做是“预付装修费”,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取得装修,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装修公司支付材料费的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
装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工程
贷:在建工程——XX大修改造工程
对于应收而未收的装修款的账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该怎么做了吗?如果关于上述小编的观点,您有什么地方有疑问,或是一起交流。您还有不同的方法,您可以与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