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分包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怎么做会计分录?

2018-06-12 14: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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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分包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该如何做分录呢,“借”与“贷”又该如何表示呢?关于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相关的解析,看一下您与小编是否想的一致,详细内容请您参考如下。

简易分包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抵减增值税是指全部费用(价税合计)一起抵税,小编认为,对于简易分包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可以这样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按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简易分包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怎么做会计分录?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简易分包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做会计分录,您现在应该清楚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购买我们的课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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