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收的款项纳入增值税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包括哪些?
预收款是指房地产企业实际取得的售房款。包括:
一、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按揭+尾款);
二、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因为全款取得也要事后开票,确认应税收入,因此也可以叫做预收款)。
看到上面的文章,大家都知道企业预收的款项纳入增值税怎处理了吧,按照上面的流程和方式处理吧!大家都知道不同的地区收费用的时间和地点是不一样的,大家在上缴税收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明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