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交3%的营业税,还按开票金额的2%交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2、如是外地企业,属于外地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项目开票金额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否则按开具发票金额的 2%预缴企业所得税。
跨省经营的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按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执行。
实行核定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按8%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实际情况,以2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为营业额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