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计税?
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对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何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所得税,现行税法做了明确规定,其处理也应按税法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是指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商品里包含不随同商品一起卖的包装物,这些包装物是需要收押金的,押金等你归还包装物的时候会退还,一般有一个归还期。如果到了归还期包装物还没有退回,那说明这些押金有可能就不会再退还给顾客了而成为企业的一项收入,通常这些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收入会视为含税的价外收入一并计征消费税或者增值税。
当月逾期押金收入如何做账?
没收逾期未退的押金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照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扣除应缴税金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包装应缴消费税货物的)
注:应交增值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
应交消费税=【押金/(1+包装货物的增值税率)】*包装货物适用的消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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