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发票如何确定进项税金及相关账务处理

2018-10-25 12: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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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发票如何确定进项税金呢,对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给您带来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进项税的相关问题,还有其具体的政策。同时,小编还给您带来了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该怎么处理,这两个问题进行对比分析,相信您现在就会清楚的。

收购发票如何确定进项税金及相关账务处理

:一般行业购进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条例第八条“(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度不变,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也是要填入《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而如果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于生产领用当期按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与11%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就需要填入《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新增的“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了。

因此,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进项税,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收购发票如何确定进项税金及相关账务处理

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如何处理?

对于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应是视同销售而不是作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属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

收购发票如何确定进项税金,相信您现在应该明白了。如果您在学习会计中有什么疑问,欢迎您询问会计学堂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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