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2016年5月6日政策组发言材料指出"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内蒙古、甘肃、湖北等税务机关也明确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超范围经营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各地税务机关对超出经营范围开票的答复
1、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问: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期间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解答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使用涉及相关政策及问题回复
问: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问:小规模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开具发票?
答: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票的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4、湖北国税局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四辑
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工商部门不予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的,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发票.
超范围经营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看了上文的解读,大家应该对此问题已经明白了.想学更多实务知识、技能,欢迎登录会计学堂.专业答疑老师助你练就实务真本领,赢得职场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