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贴现利息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商业汇票贴现利息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2、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商业汇票贴现利息费用的涉税处理
商业汇票贴现利息费用在实践当中存在三种情况:一是销售方或持票人把没有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所产生的贴现利息;二是销售方和采购方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由采购方承担销售方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所产生的贴现利息;三是销售方或持票人把没有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非金融机构的中介机构进行贴现所产生的贴现利息。
一、销售方或持票人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的税务处理
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而发生的贴现息在税前扣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票据贴现的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和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否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采购方开出商业汇票,并在合同约定由采购方承担对方贴现息的的税务处理
如果销售方将票据贴现的利息发票直接交给采购方,贴现凭证上不是采购方的名字而是销售方的名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项第3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采购方承担的票据贴现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销售方支付票据贴现利息,通过给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的方式向采购方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相关规定,销售方收取采购方承担的销售方票据贴现利息是一种价外费用,采购方凭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销售发票进成本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三、向非金融企业的中介机构贴现票据的贴现息的税务处理
向非金融企业贴现票据的贴现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商业汇票贴现利息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上文已经为大家列出了分录。同时对商业汇票贴现利息费用的涉税处理分三种情况为大家进行了分析介绍。更多关于商业汇票的问题与课程,敬请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