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末可以预提工资吗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申报,每月必须申报个人所得税,按照做账方式的话,最好是一月计提一次,如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更是要如此了.
工资先计提不发放账务怎么处理?
1、工资的计提与发放不一致,如果计提数多,发放少,下月可以少提取或冲销多提数.如果计提数少,可以补体上.
2、采用计提工资方式,出现工资的计提与发放不一致很正常.
3、你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发放工资:
(1)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2)月末工资分配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工资实发数)
借:营业费用(销售部门工资实发数)
贷:应付工资(实发数)
(3)采用这种方法不存在多提、少提问题.
工资先计提不发放账务怎么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行权日,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股份支付,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区别
首先,要搞清楚计提和发放的区别.
计提,即计算和提取,功能主要有:
1、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来做,不能随便预支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准备(比如某些货品要留存,或者减值).
3、预估某些应付账款是多少,记入账内.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一言以概之,即提前发放下月资金或工资.
发放就比较好理解了,主要就是发放上月工资.
事实上,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但在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PS: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就是这么造成的)
所以,在该月月末(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好了,季度末可以预提工资吗?在工作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但是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申报,每月必须申报个人所得税,按照做账方式的话,最好是一月计提一次,如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更是要如此了.所以小编认为还是不要季度末预提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