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行业的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1、购进来多少,分摊到多少上,人力,物力都得算上,进行摊销就可以了,这个得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2、生产成本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3、为了核算生产成本,可设置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可以分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制造费用在未计入各产品成本计算对象之前,应先在制造费用账户中进行归集核算,然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之中.
4、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加上期初在产品成本,减去期末在产品成本,便能计算出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5、期初在产品成本 + 本期发生生产费用 =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期末在产品成本
一饮料行业正常报废与非正常报废怎么区分呢,账务处理是什么样的呢?
正常报废,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报废损耗.非正常报废指的是正常合理损耗以外的报废损耗.如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霉烂、变质等损失,以及其他不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正常合理损失外的损失
一、如果是原料报废,账务处理:
1、如果是正常的原因造成的报废处理,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某材料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则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某材料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如果是人为的原因造成,或者是管理不善,按规定要追究责任人责任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某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该部分报废损失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二、如果商品是直接出售的货物,则分录中"原材料"科目变成"库存商品"即可,其他处理一样.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不必考虑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上述文章针对饮料行业的会计核算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解答,并对相关的会计问题加以说明.看完文章的内容,你学会了吗?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想了解更多的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