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如何记账
纳税人按照含增值税的价款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助于防范税务风险.
目前,在"营改增"试点地区,技术转让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已纳入"营改增"范围.境外单位向我国境内企业提供技术转让、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有在中国缴纳增值税的义务,适用税率为6%,由境内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扣缴增值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的规定,非居民企业来自我国境内的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应由境内的支付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来自我国的技术转让收入、商标著作权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负有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由支付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支付人在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还要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而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一样,适用会计准则.涉及的会计分录根据企业从事的业务类型进行设置,与居民企业无大的区别
境内企业是否需要为该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以上就是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如何记账的全部内容,非居民纳税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所得来源及其支付形式也比较多.看完上文你学会了吗?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