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红字发票需要认证吗
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相关依据:收到红字进项发票,分两种情况,一种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种是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认证未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理?
对于已认证未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已开具的蓝字发票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打印后生成红字发票申请单,根据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蓝字发票即可.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需要重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不能作废,开票方不需要收回原开具的发票.
购买方可在 "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根据开票方开来的红字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再由开票方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贵公司.
红字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
进项红字发票需要认证吗?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如果是已经认证但是没有抵扣的发票,可以根据蓝字发票来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关于上文进项红字发票认证的内容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继续和我们一起探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