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合计如何计算与非流动资产暂估入帐
答:流动资产合计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的计算方式:
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即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已贴现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借方合计—坏账准备中应收账款的部 分)] +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借方合计 ]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中其他应收款的部分)
+存货[=库存商品+原材料+在途物资+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成本差异]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中与非流动资产暂估入帐有关的叙述: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对于这种情况,实务中发票未到时企业财务人员多是做预付帐款核算,等发票到达时再入固定资产,这样的处理会造成少计提折旧。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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