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税率为多少呢?
答:企业根据以上规定选择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与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采取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策略: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所提供的劳务费收入应按3%缴纳增值税;代开发票时,如果您按次(日)小于500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如超过500元(含本数)的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地税的附加税费。
会计学堂提醒您,地税部门征收的具体税种及税率,您可以与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核实确认。
营改增后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税率的具体数字,您现在可以全面的说出了。同时,关于“营改增”的相关变化,会计学堂将会持续更新的,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