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误餐费凭借发票如何入账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其中包括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员工误餐费凭借发票,可以这样入账:
1、按旧会计制度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2、按新会计准则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员工误餐费凭借发票入账,上述小编只是带来了两种方法来解决。如果您还要别的想法,欢迎您在会计学堂的群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