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一次性入成本费用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财税〔2018〕54号: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对于设备一次性入成本费用,其会计处理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案例:
【案例分析】
公司于2016年3月购置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价款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8.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该研发设备预计净残值率为3%。
1、购置研发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研发设备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 58.5
2、研发设备预计净残值为:50×3%=1.5万元、,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金额为:50-1.5=48.5万元、。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48.5
贷:累计折旧 48.5
设备一次性入成本费用,其会计处理的具体做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一下会计学堂的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