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互换承兑如何写会计分录?
答:《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对于两家企业互换承兑,可以这样处理:
收到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A公司
背书给其他公司时
借:应付账款-B公司
贷;应收票据
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印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贷:应收票据
两家企业互换承兑,上述小编带来的分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如果您想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问题,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