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主要是什么附依据规定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报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等。
至于不属于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可以参考一个这个例子:
不属于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的是( )。
A 。 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B 。 制作涉税文书
C 。 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D 。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以上规定,相信您不难得出这一结论:“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不在其中。
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不同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是以超然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这种意见,具有鉴证作用,得到了政府及其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内容,希望您可以有所了解。会计学堂将会更新最新的会计资讯,欢迎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