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转来货款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对于客户转来货款,可以看做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则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收帐款
如果收入客户转来的货款存入银行,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代: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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