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社保在借方收不回来如何处理做分录?
答: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首先,其他应付款的某个明细科目产生了借方余额,这个明细科目还是在其他应付款里,不会变成其他应收款科目里,是互不相干的。只是在资产负债表填报时才加进去。
其他应付款在借方,表示你多还款(对方欠你款,严格说已经成了其他应收款),在贷方表示你欠对方款。
因此,对于其他应付款社保在借方收不回来的情形,则可以这样做分录:
1、计提社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社保(公司负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公司负担)
2、支付员工工资并代缴代扣个税和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
其他应付款社保在借方收不回来,这下您会写分录了没有?如果您还有疑问,需要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我们有专门的课时讲解这一知识点,赶紧来购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