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返还奖励给员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因此,如果是个税返还奖励给员工,则可以这样做会计处理:
1、计提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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