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答:小编认为,“买一赠一”实际上就是实物折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因此,去具体从处理主要是以下两种:
1、商品和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赠品不视同捐赠不缴纳增值税。此时按照100计算。
2、只开具商品发票,赠品没有一起开具,赠品要视同捐赠要缴纳增值税。此时按照110计算。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会计学堂提醒您,对于“买一赠一”这种商业活动,如果确实属于产品促销,或为了处理积压产品,或出于其他商业上的目的,基于税收中性原则,国家不得因为征收税款而影响市场主体的商业决策。另一方面,如果纳税人滥用这种商业手段,以达到未缴、少缴或迟延缴纳国家税款的目的,则税法应有必要进行干涉。因此,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本文认为:如果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买一赠一”的商品赠送行为,应不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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