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税款有没有税收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核算?
答: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经核准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结算而补缴税款的各种情形,均不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在办理税款结算之前,预缴的税额可能大于或小于应纳税额。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因此,对于预缴税款有没有税收滞纳金的情形,应该这样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预缴税款有没有税收滞纳金的处理,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方法,现在明白了没有?了解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