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及账务处理
答: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如果政府补助是明确补贴给购买方的,无论是由购买方转付给销售方,还是为了便于补贴部门实际操作直接代购买方支付给销售方,均应由购买方按政府补助处理。对销售方而言,则属于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并缴纳增值税。
因此,企业向政府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企业需照章缴纳增值税,而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经济资源,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增值税。
对于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收入,则可以这样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每期确认收入时:
借:相关费用类科目
贷:相关收入类科目
收到政府补助形成的收入,其做账您现在知道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