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伙食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出差伙食补助不能全额按实列支,必须在标准范围内扣除.
虽然出差伙食补助应按差旅费 有关规定处理,但不等于可以全额按实列支,而应在差旅费补贴标准范围内作税前扣除.《工业企业财务制度》(92)财工字第574号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第四十八条规定: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由于总局对差旅费相关内容未作更明确的规定,因此在目前,企业的差旅费补贴标准一般由企业参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企业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在标准范围内的,税务部门予以认可;超过标准的部分,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企业差旅费补贴标准未报财政部门备案,或者当地财政部门无具体规定的,就可以参照《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文字[1996]2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出差伙食补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文件的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符合规定的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应包括在差旅费津贴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出差伙食费可以税前扣除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是有补助标准的,要在范围内扣除才行,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