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要怎么办理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 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另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会计分录
企业同时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 和任意盈余公积,就应该在盈余公积下面设置两个二级明细"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通过会计分录我们可以得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不会引起资产总额变化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变化.
盈余公积用途
从《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可以得知盈余公积用途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弥补公司的亏损
(二)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三)增加公司资本
通过上述内容学习我们可以得知盈余公积可以转增资本,但是留存法定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这节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实际操作中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要怎么办理.如果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加入我们,会计学堂老师们帮你了解更多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