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的更新改造支出的处理要分两种情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其他相关资产的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假设甲公司2018年8月10日接受乙公司捐赠的一处厂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房屋金额为1000 000元.2018年9月,甲公司对该厂房进行了改建,改建发生支出300 000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30 000元.改建支出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 000*60%=18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额 30 000*40%=12 000
贷:银行存款 330 000
固定资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如何账务处理?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
除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外,行政管理部分、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看完了会计学堂小编为您的解读,关于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如何账务处理,尤其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处理方式,想必大家已经很清楚了.会计学堂有更多专业老师24小时为大家提供答疑服务,欢迎大家登录访问.